內資不含外資成分,內資企業是指以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國內個人資產投資創辦的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私營企業、股份企業等五類,不含外資成分;外資企業則是指依照我國法律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值得注意的是,外資企業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內資企業還是有區別的;
稅收政策不同,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的稅率是沒有區別的,而區別主要在于外資的企業享有所得稅的優惠,外資的企業從盈利年度開始計算,前兩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后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征稅的對象選擇方面有所區別。內資企業所得稅實行33%的比例稅率,考慮到大部分的利潤水平較低的小型企業的利益,稅法又規定了兩檔照顧性的稅率,即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至的3萬元的企業,暫減按27%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現行內資的企業和外資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均為33%。同時,對一些特殊的區域外資的企業實行24%、15%的優惠稅率,對內資微利的企業分別實行27%、18%的二檔的照顧稅率等等,稅率檔次多,使不同的類型企業名義稅率和實際稅負差距較大。
拓展資料:
外資企業,外資企業是一個總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資成分的企業。依照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和資產中所占股份和份額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將外資企業分為三種類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采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為股權式合營;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無強制性要求;企業采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外資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業全部資本均為外商擁有。
內資企業:內資企業是指以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國內個人資產投資創辦的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和股份企業等五類:
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
集體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簡稱集體企業)是指以生產資料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為基礎,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形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部分企業實行按勞分配和按資分配相結合)的集體經濟組織。
私營企業,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聯營企業,聯營企業是指兩個及兩個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投資組成的經濟組織。
股份企業,股份企業也稱“股份制企業”,是指通過發行股票及其他證券,把分散的資本集中起來經營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股份公司產生于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后半期廣泛流行于世界資本主義各國,到21世紀,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占據統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