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41%的離岸公司皆在bvi注冊。由于bvi公司后可省免不少稅項,因此當地一直被外界稱為“避稅天堂”。離岸公司的注冊也為群島帶來相當可觀的收益。截止2008年6月,有逾823,502所公司在當地注冊。但自2001年開始,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局成立了一個獨立的金融服務委員會,對該地的金融服務業加以管制。
一、公司名稱的要求
公司名稱必須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縮寫作結束語。除非得到特別批準,公司名稱不得使用如“保證” ,“銀行”,“建筑協會”,“商會”,“特許”,“合作”,“帝國”,“市”,“皇家”,“信托”或任何文字或傳達類似的名詞,以及用任何名義暗示英國皇室,英國,英屬維爾京群島或任何其他政府或部門的名詞。
二、注冊條件
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年滿18歲股東(可以是任何國籍的個人或團體);擬使用之公司名稱;所有公司董事及股東的基本資料(包括地址、國籍、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股份分配比例(如多于一名股東)。
三、注冊資金
標準注冊資金為美元50000元(資金無須驗資到位),分為50,000股,每股為美元1元。如資金超過50000元美金,政府需收取1300美元印花稅。
四、股東和董事
僅需一位股東,股東的個人資料不用公開。但是,股東記錄冊必須存放于公司位于bvi的注冊辦事處。公司可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至少需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國籍限制。
五、注冊地址
公司必須要有英屬維京群島的注冊地址。
六、需要的材料
1、需要注冊的公司名稱
2、公司股東/董事的身份證復印件
3、所有股東和董事的住址證明
4、確認股份分配
5、注冊資本
七、具體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BVI(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政治、經濟和貿易環境非常穩定;
BVI有良好的金融法律服務機構,方便各種金融機構或基金會的成立與發展;
BVI政府保護股東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
BVI注冊公司不受股東人數限制,一個人可以注冊成立有限公司;
BVI政府為各企業提供隱私保護,董事資料絕對保密;
低稅率,在該島注冊成立的公司所受的稅務管制非常少;
不需會計師的審核報告,只需保留資料反映經濟狀況即可;
在外地經營所得利潤無須交利得稅,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島上企業在世界各地均可開立銀行賬戶;
政治經濟環境穩定,便于融資上市。
無須遞交經審計之賬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