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屬于境外公司,不適用于大陸法律,不具備國內法定代表人的資格。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陸掛牌經營,按照大陸的法律角度來說是屬于非法經營。那么
香港公司注冊下來后,要在大陸經營的方式有哪些?下面來了解一下:
1、設立香港公司駐內地代表處;
在內地成立代表處比較簡單,成本也相對較低,準備好申請材料到當地工商局申領登記就可以。取得登記證后,再辦理組織機構代碼登記、外匯登記、稅務登記等手續。
所需條件:
①香港公司全套證書進行律師公證;
②由香港公司對公賬戶對應的銀行開資信證明;
③在大陸租賃合格的商業辦公地址;
④香港公司成立年限必須滿2年以上。
成立內地代表處雖然對母公司股東國籍沒有要求,但代表處只能用于聯絡、宣傳,不能用于經營,也就是說,只能花錢,而不能有收入。
2、授權內地企業經營;
這種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簡單、節約成本的方法。香港公司可以授權內地的某一間公司,香港公司股東與授權公司法人可以為同一人,或不同人,由這家公司代理香港公司在內地的業務,還可以以相關公司開設的香港賬戶或離岸賬戶進行收款。在大陸授權企業生產的產品包裝上可以印上“XX(香港公司)監制/授權”等字樣,相當于為大陸產品貼上“進口貨”的標簽。
由于內地注冊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的限制,而香港公司沒有限制,可以以“協會” “中心” “研究會”等字眼結尾。通常,這種方式多用于客戶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稱。
3、在大陸成立外資公司;
成立中外合資即以你所注冊離岸公司名義回國投資,如此一來,產品是合法的合資產品。當然這樣做的結果是花費較高,手續較復雜。
首先需要進行公司認證,不論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中國駐當地使館或代表處出具認證文件,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經貿委進行立項審批,然后是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這里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驗資,因為回國投資時外商要以外匯形式從境外把資金打入,其中外資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另外,登記時需全部股東都是外籍人士。各地政策略有差異,具體的辦理程序也會有差異。